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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潮连街水系治理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蓬江发改资〔2023〕3号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调整潮连街水系治理工程(一期)立项的函》(蓬江建管函〔2023〕10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区政府相关批示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对潮连街水系治理工程(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导致项目建设规模的改变,根据区政府相关批示精神,同意你局调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调整后项目建设内容:对钻石花园片区、小海河两岸片区、豸冈社区片区、坦边社区片区和芝山、塘边片区共5个片区的主排污口进行截流;对豸冈大涌和文阁涌进行清淤整治;对坦边碗兰里至芝山大涌的排水渠进行清理疏通。主要包括:建设约5365米污水管网、新建长约1000米排水暗渠、河道清淤约1128米等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由10997.83万元调整为10997.53万元,其中:勘察费由96.27万元调整为79.12万元,设计费由319万元调整为210.66万元,建筑工程费由8751.45万元调整为8497.23万元,监理费由195.13万元调整为152.28万元,其他费用由1635.98万元调整为2058.24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 2023-2025年。

  五、其他事项仍按蓬江发改资〔2022〕15号文执行。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此复 。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潮连街水系治理工程(一期)

项目代码:2202-440703-04-01-497327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条等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相关规定,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核准部门盖章

2023年 3月24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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