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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蓬江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蓬江发改资〔2023〕9号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蓬江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立项的函》(蓬江建管函〔2023〕106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区政府相关批示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蓬江区交通路网,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3-440703-04-01-699088。

  三、项目建设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规划一路、规划三路,改扩建顺兴路,并对面积约574亩道路周边地块基础设施进行提升。其中规划一路长约1112米,宽约24米;规划三路长约332米,宽约20米;顺兴路长约2263米,宽约20米,三条道路均为城市次干路及双向四车道。主要包括:道路、桥涵、交通、排水、照明、消防、技防设施、管线综合等工程。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3-2028年。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71031.72 万元,其中:勘察费 334.02万元,设计费723.04 万元,建筑工程费42264.02 万元,监理费540.83 万元,其他费用 27169.8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此复。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 、区城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蓬江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2303-440703-04-01-699088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办法》第三条等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相关规

定执行。

2、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相关规定,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规

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核准部门盖章

2023年 3月28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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