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蓬江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蓬江发改资〔2023〕9号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蓬江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立项的函》(蓬江建管函〔2023〕106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区政府相关批示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蓬江区交通路网,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3-440703-04-01-699088。
三、项目建设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规划一路、规划三路,改扩建顺兴路,并对面积约574亩道路周边地块基础设施进行提升。其中规划一路长约1112米,宽约24米;规划三路长约332米,宽约20米;顺兴路长约2263米,宽约20米,三条道路均为城市次干路及双向四车道。主要包括:道路、桥涵、交通、排水、照明、消防、技防设施、管线综合等工程。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3-2028年。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71031.72 万元,其中:勘察费 334.02万元,设计费723.04 万元,建筑工程费42264.02 万元,监理费540.83 万元,其他费用 27169.8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此复。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 、区城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蓬江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2303-440703-04-01-699088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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