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规划一路及周边地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蓬江发改资〔2023〕11号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调整规划一路及周边地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立项的函》(蓬江建管函〔2023〕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区政府相关批示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对规划一路及周边地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导致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的改变,根据区政府相关批示精神,同意你单位调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调整后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规划一路,全长约915米,宽约40米,双向六车道,道路标准为城市次干路,并对约566亩周边地块基础设施进行提升。主要包括:道路、排水、照明、消防、交通、管线综合、技防及环卫设施等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由37146.75万元调整为61165.1万元,其中:勘察费由217.22万元调整为148.98万元,设计费由504.17万元调整为326.65万元,建筑工程费由19747.59万元调整为25569.75万元、监理费由388.99万元调整为254.35万元,其他费由16288.78万元调整为34865.3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3-2028年。
五、其他事项仍按蓬江发改资〔2022〕64号文执行。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此复。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
项目名称:规划一路及周边地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