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规划横路及周边地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蓬江发改资〔2023〕12号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调整规划横路及周边地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立项的函》(蓬江建管函〔2023 〕7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区政府相关批示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对规划横路及周边地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导致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的改变,根据区政府相关批示精神,同意你局调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调整后项目建设内容:新建规划横路,西起江门大道辅路,东至天沙河大道,全长约2231米,宽约30米,道路标准为城市支路,双向四车道,并对面积约507亩道路周边地块基础设施进行提升。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消防、技防设施、管线综合及环卫设施等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由29902.54万元调整为51894.13万元,其中:勘察费由221.58万元调整为202.07万元,设计费由513.27万元调整为430.38万元,建筑工程费由20143.80万元调整为30279.92万元,监理费由395.66万元调整为330.72万元,其他费用由8628.23万元调整为20651.04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3-2028年。
五、其他事项仍按蓬江发改资〔2022〕74号文执行。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此复。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
项目名称:规划横路及周边地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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