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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规划竖二路及周边地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蓬江发改资〔2023〕14号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调整规划竖二路及周边地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立项的函》(蓬江建管函〔2023〕71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区政府相关批示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对规划竖二路及周边地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导致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的改变,根据区政府相关批示精神,同意你局调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调整后项目建设内容:新建规划竖二路,北起规划横一路,南至华丰路,全长约833米,宽约22米,道路标准为城市支路,双向四车道,并对面积约570亩道路周边地块基础设施进行提升。主要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消防、技防设施、管线综合及环卫设施等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由29255.24万元调整为38450.05万元,其中:勘察费由238.03万元调整为90.87万元,设计费由546.05万元调整为210.82万元,建筑工程费由21638.67万元调整为19114.62万元,监理费由419.19万元调整为168.34万元,其他费用由6413.30万元调整为18865.4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3年-2028年。

  五、其他事项仍按蓬江发改资〔2022〕72号文执行。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此复。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规划竖二路及周边地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2207-440703-04-01-499296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办法》第三条等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相关规

定执行。

2、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相关规定,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规

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核准部门盖章

2023年4月17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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