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蓬江区智慧化停车场建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蓬江发改资〔2023〕15号
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调整蓬江区智慧化停车场建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蓬江城管函〔2023〕9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区政府相关批示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对蓬江区智慧化停车场建设改造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导致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的改变,根据区政府相关批示精神,同意你单位调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调整后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丰雅社区停车场、西江(蓬江区段)停车场、蓬江区产业园停车场、篁庄社区停车楼、蓬江区闲置地停车场等并升级配套设施,新增路边划线停车位,升级改造荷塘、棠下卫生院停车场。建设面积约118144平方米,新增停车位约2932个。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4994.36万元不变,其中:勘察费由228.89万元调整为206.85万元,设计费由586.49万元调整为536.81万元,建筑工程费由20808.43万元调整为20685.05万元、监理费由406.12万元调整为323.35万元,其他费由2964.43万元调整为3242.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3-2025年。
五、其他事项仍按蓬江发改资〔2022〕87号文执行。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此复。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
项目名称:蓬江区智慧化停车场建设改造项目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