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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甘北路(白石大道-高沙东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蓬江发改资〔2023〕25号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调整甘北路(白石大道-高沙东路)工程立项的函》(蓬江建管函〔2023〕3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区政府相关批示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导致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的改变,根据区政府相关批示精神,同意你单位调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调整后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南起白石大道,北至高沙东路,全长约871米,其中白石大道-新宁街宽约72米,新宁街-高沙东路宽约36米,道路标准为城市支路。主要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由5668.72万元调整为5654.36万元,其中:勘察费由38.25万元调整为37.67万元,设计费由141.61万元调整为139.64万元,建筑工程费由4781.83万元调整为4708.88万元,监理费由116.14万元调整为114.58万元,其他费用由590.89万元调整为653.59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0-2023年。

  五、其他事项仍按蓬江发改资〔2020〕44号文执行。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此复。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甘北路(白石大道-高沙东路)工程

项目代码:2020-440703-48-01-029344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条等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相关规定,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核准部门盖章

202310 9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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