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甘北路(白石大道-高沙东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蓬江发改资〔2023〕30号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调整甘北路(白石大道-高沙东路)工程概算的函》(蓬江建管函〔2023〕34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对甘北路(白石大道-高沙东路)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0703-48-01-029344)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导致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的改变,根据区政府相关批示精神,同意你单位调整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二、概算总投资由5446.94万元调整为5445.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由4715.93万元调整为4772.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由422.69万元调整为413.39万元,基本预备费由308.32万元调整为259.32万元(详见附件)。
三、其他按蓬江发改资〔2023〕25号文执行。
此复。
附件:甘北路(白石大道-高沙东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区财政局
附件
甘北路(白石大道-高沙东路)工程
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备注:费用明细以报来概算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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