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杜阮镇龙榜村三个地块和品和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蓬江发改资〔2024〕3号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杜阮镇龙榜村三个地块和品和地块场地平整工程申请立项的函》(蓬江建管函〔202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区政府相关批示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蓬江区市政公用设施,提高区域地块价值,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11-440703-04-01-384323。
三、项目建设地点:杜阮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含四个地块的场地平整,分别为龙榜村第28-30批次地块、第33批次地块、第34批次地块、子绵村品和地块,总面积约212亩。主要包括:地块土方及边坡防护等工程。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473.91万元,其中:勘察费3.67万元,设计费14.75万元,建筑工程费1287.89万元,监理费12.75万元,其他费用154.8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在项目实施进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此复。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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