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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江门市蓬江区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项目名称的批复

蓬江发改资〔2024〕6号


江门市蓬江区河湖(库)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调整江门市蓬江区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名称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政府相关批示精神,同意你单位将江门市蓬江区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项目代码:2210-440703-04-01-632812)名称调整为江门市蓬江区城区防洪除险工程。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等事项仍按蓬江发改资〔2022〕88号文执行。

  此复。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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