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在建水利工程参建单位:
现将《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2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我区在建水利工程开工前需将各参建单位签订的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授权书报我局备案,建设过程中责任人更换的,应及时将更换后的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授权书等报备。
二、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文件要求在工程显著位置设立质量责任公示牌。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文件要求在工程主体位置设立永久性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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