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江门市庞心职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蓬人社派〔2024〕139号
准予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申请人:江门市庞心职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建德街8幢204室之二(住改商)
法定代表人:刘文沣
你单位于2024年12月30日向我局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变更申请。经审查,住所由江门市蓬江区建德街8幢204室之二(住改商)变更为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石头路12号103室自编02。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授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40703220046),行政许可有效期:2022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请你单位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如实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7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