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 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政策措施及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指导监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工作,推进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协助文旅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三)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文化、广播电视、旅游、 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四)管理全区性的重大文化、体育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基层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开发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五)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文艺事业发展。 (六)负责推动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进行行业管理。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市场。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执法监管。 (十)组织开展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推进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交流与合作,组织大型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参与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文物考古项目有关工作,推动完善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参与有关部门做好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及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管理工作,协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 (镇、村)保护和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推进协调一体化发展。协助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以及境外落地电视频道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等工作,协助管理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引进和播出。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三)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对竞技体育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我区举办的国际、国内大型比赛和参加省以上的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性的体育竞赛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本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对体育彩票公益金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承接已由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下放区县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涉及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安全事项。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扶持基层、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六)关于职责分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管理,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区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出版环节的动漫、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