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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7-09-30 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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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是蓬江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区经贸、外经贸管理、信息产业化和旅游等行政管理工作。局内设办公室、综合运行股、能源管理股、产业技术股、商贸流通股、中小企业管理股、外贸管理股、外资管理股、招商股、信息化推进股、政务信息安全股、旅游发展股等12个股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国民经济运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3、研究分析国际经贸形势、本区进出口和外商投资状况,提出结构调整的宏观调控建议,负责编报和组织实施外经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外经贸年度指导性计划。

4、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5、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建议。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6、对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7、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参与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布局一体化。

9、实施有关规范商品市场运行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城乡市场,组织开拓国内市场,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状况。配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拟订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协助推动江港、江澳服务业合作。

10、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1、指导协调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发展。

12、依法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组织、指导和监督境内对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以及赴国(境)外举办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组织实施服务贸易进出口的发展规划、政策。

13、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及实施办法,推动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的发展,指导并实施外贸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规范外贸流通秩序。协调管理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和引进技术出口工作。

14、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依法核报区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协助市相关部门开展对外援助业务。

15、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办法,依照有关规定核准区管权限的加工贸易业务,依法监督管理本区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16、负责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我区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维护产业安全,协调指导国内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17、负责我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依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项目的设立、变更的审批、核准等工作。

18、宏观指导和管理全区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区投资环境、投资政策的宣传推介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投资促进和招商活动,负责全区投资环境监测及投资协调运作,对重大项目进行跟踪服务。

19、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电子政务建设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

20、负责全区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21、协助推进国家、省和市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22、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旅游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划;负责制订我区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介活动;培育和发展本地旅游市场;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

23、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公开1-8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2016年度总收入29691.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495.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827.3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5945.13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财政收回已拨入省级专项资金5453万元,包括2015年省级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先进装备集约集聚发展专题)2438万元、2015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专题)3015万元等。

2.其他收入668.3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71.01万元,增长238.74%。主要原因:经我局支付企业的镇街支出配套项目资金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2016年度总支出29691.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992.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0.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区级企业扶持资金等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094.32万元,下降43.17%,主要原因是企业技术中心资金、结构调整资金、产业提升资金支出减少。

2.科学技术(类)支出109.1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863.57万元,下降88.78%,主要原因是淘汰落后产能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23.97万元,下降82.6%,主要原因是企业关闭破产补助支出减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1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36万元,增长44.64%,主要原因是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报销增加。

5.节能环保(类)支出214.2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能源节约利用,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95.85万元,下降30.91%,主要原因是电机能效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6.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7215.6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小微企业创新示范基地扶持资金、机器人应用专项资金、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125.49万元,增长561.88%,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7.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799.4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212.33万元,下降24.19%,主要原因是省级生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8.住房保障(类)支出60.5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15万元,增长17.79%,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9.其他支出(类)支出1112.9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信息化建设资金、一门式系统建设维护资金,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98.31万元,增长116.26%,主要原因是一门式系统建设维护资金支出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782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27.3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862.87万元,增长259.10%;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下拨专项资金支出增加,包括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31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14.3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349.88万元,增长168.19%;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下拨专项资金支出增加,包括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1312.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区级企业扶持资金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96.55万元,主要用于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6.1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离退休人员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4.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213.83元,主要用于节能降耗经费、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资金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450.45元,主要用于市级机器人应用专项资金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1485.22元,主要用于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5180元,主要用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扶持资金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539.63元,主要用于省级广货网上行专项资金、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41.69元,主要用于旅游管理经费、市乡村旅游奖励资金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2781.02元,主要用于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60.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支出;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1112.95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资金、一门式系统建设维护资金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19万元,完成预算32元的28.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25元,完成预算8元的15.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7元,完成预算8元的22.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7元,完成预算16元的38.5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0.86万元,下降69.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44元,下降78.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95元,下降87.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7元,下降42.0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区府办要求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减少,运行维护费支出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1.25元,占13.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元,占19.26%;公务接待费支出6.17元,占67.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5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1个单位出国团组2个、累计4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赴台湾开展教育装备产业考察活动支出0.38元,主要用于人员公杂费;(2)赴香港洽谈项目支出0.87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伙食费、公杂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77元,2016年局机关1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全年日常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6.17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公务接待费用。2016年局机关1个单位共发生国内接待180次,接待人数共1240人。主要包括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22万元,比2015年增加5.20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5.52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3.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3.3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3056.8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61.54%。

共组织对“企业扶持资金”等8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6.8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信息化建设资金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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