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蓬江区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蓬江区民政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蓬江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蓬江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蓬江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是主管全区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全区优抚抚恤、烈士褒扬、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最低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社区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社会福利事业、老龄工作、收养登记、慈善公益事业、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殡葬管理、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2个预算单位(包括江门市蓬江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江门市蓬江区殡葬事业管理所)。
第二部分 蓬江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蓬江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蓬江区民政局2016年度总收入10184.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449.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237.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21.79万元,增长15.24%。主要原因:支出增加,以致收入增加。
2.其他收入212.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48.86万元,下降62.15%。主要原因:支出减少,以致收入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蓬江区民政局2016年度总支出8836.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836.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27.04万元,主要用于抚恤和民政管理事务,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23.22万元,增长22.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资金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5.9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0.78万元,下降31.2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资金减少。
2.住房保障(类)支出25.9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7万元,下降8.0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资金减少。
2.其他(类)支出2027.18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17.51万元,下降39.3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有效控制。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蓬江区民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23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96.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1.69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0.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12万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收入减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蓬江区民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659.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8.9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29.03万元,下降9.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0.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12万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27.0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和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5.9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住房保障(类)支出25.9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他(类)支出1850.88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蓬江区民政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预算11.5万元的24.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预算2.50万元的9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9万元的3.2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11万元,下降61.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1万元,下降3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1万元,下降95.4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燃油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业务减少,接待量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9万元,占89.54%;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占10.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2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49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2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1辆公务用车的运行。
3.公务接待费支0.29万元,主要用于各类项目接待、检查调研、外地本系统单位来访人员。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2个单位共发生国内接待3次,接待人数共33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5万元,比上年减少6.26万元,降低20.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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