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适老版 网站支持IPv6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30 打印】 【 关闭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江蓬环罚听公〔2025〕1号

        江门优耐德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江蓬环罚听告﹝2025﹞12号)不服,于2025年5月12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杨晓波(江门优耐德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江蓬环罚听告﹝2025﹞13号)不服,于2025年5月12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上述两申请人的听证申请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由于上述两申请人的申请听证的事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具有直接关系,经研究,为利于充分听取意见和了解案件事实,决定合并举行本次听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有意旁听者请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江门优耐德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杨晓波(江门优耐德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被申请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案由:江门优耐德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杨晓波(江门优耐德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

       听证会时间:2025年6月6日上午9:30

       听证会地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1503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自编1号楼5楼)

       申请旁听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5日

        特此公告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9日


相关附件:

Baidu
map